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13在米易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聚焦米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进提升。

我们坚持举旗定向,以严实精神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把牢“检察姓党”的政治定位。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履职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学深细悟笃行,通过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体研学、实践检学等形式,融合推进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米易检察院落地落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千余条,持续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培育“检徽耀米易”党建品牌,纵深推进“铸魂”“聚力”“提能”“增效”“树形”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明责任、强举措、抓落实,一体推进“七+N”行动,政治忠诚本色更纯,履职质效明显提升。

扛起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政治担当。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坚持把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作为核心抓手,大力开展“素质能力提升”活动,持续用“思想领航”“多岗锤炼”“导师引路”“技能比拼”等十大行动练兵,用“走出去+传导式”“请进来+互动式”“自己讲+感悟式”三种模式培训,用“党员月积分”“公务员季度考核”“三类人员年度考核”三项制度问效,用“常态谈心”“探望慰问”“先进激励”三种方式暖警,全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压实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纪检监察监督”“检务督察”“督查督办”“风险防控”四种形式管警,警示教育、旁听庭审、廉政提醒等多措并举,接力监督。对86人次干警及家属开展全覆盖“温馨家访”,印发廉洁家风、铁规禁令“口袋书”,筑牢“家庭-单位”拒腐防变“双防线”。对“三个规定”执行、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车酒赌毒密网”等开展专项督察5次,队伍监督管理抓在日常、管在平常、严在经常。

增强接受各界监督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对米易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的专题调研监督,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抓好建议意见落实。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以“阳光司法”助推规范司法,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5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专项视察社区矫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9件次。

我们坚持能动履职,以务实举措保障“拼经济、搞建设”

履职护航绿色发展。聚焦《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0)》,联合冕宁、喜德、西昌、德昌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安宁河流域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县水利局会签《关于加强涉水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机制》,着力打造安宁河流域生态保护共同体。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要求,组建“长江之水——安宁河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33件、非法狩猎案件9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8件,增殖放流7000余尾鱼苗,助力攀西生物多样性保护。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对涉案企业同步监督帮扶力度,实现涉企犯罪的惩治、预防和社会治理一体化。在办理余某某、谢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时坚持“应合规尽合规”的原则,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审查,强化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护企安商”工作成效,从快办理涉企盗窃案件,助力保障企业家踏实办企业、安心谋发展。

深化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治理,督促职能部门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件,行业管理部门完善机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合计6.09吨做无害化处理,助推农业生产环境“水清、田洁、土净”。坚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一体推进,同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凝聚联动救助合力。

我们坚持客观公正,以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注重全面有力。批准逮捕2752人,不批准逮捕2048人;提起公诉253324人,不起诉5566人;刑事“案-件比”为11.07;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216人;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4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2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9035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2%,量刑建议采纳率99.7%。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4人,已起诉33人。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纠正刑事执行活动、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4件,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2次,有效促进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精准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审判、执行,加强对送达、结案等程序的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9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2件不支持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局,依法促成和解案件6件。

行政检察更加注重矛盾化解。监督纠正审判程序案件2件,树立司法权威。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件,在促进公正司法、支持依法行政的同时,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诉源治理,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部门移送“三同步”机制,办理行政赔偿、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争议案件4件,确保案结事了政和。针对本县醉驾不起诉案件的处罚情况,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围绕争议焦点、法律适用、机制协调等问题召开听证会。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公益保护。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问题,立案5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单独民事公益诉讼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联合统战部及社会组织,在社会各专业领域发展“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20余名。针对群众反映小区消防通道堵塞、楼道附近电动车“飞线”充电、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立案4件,以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现场走访摸排县城内快递营业点和仓储中心,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加大防疫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快递物件消毒和从业人员自身防护。

我们树牢为民情怀,以法治之力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倾心注力回应群众诉求期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会签实施《米易县关于预防和打击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动协作机制》,坚决堵塞寄递渠道安全漏洞。办理了涉及50余人、吸收资金达1000余万元的吴某某、何某某非法集资案件,引导教育集资参与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守牢百姓钱袋子。聚焦农民工欠薪源头问题,打好监督、办案、服务组合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9件,帮助追回薪资12.5万元,群众“忧酬烦薪”的操心事得到有效解决。

抓实做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开展防性侵宣讲、报告,覆盖师生万余人次。会同职能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对全县822名教育工作者进行入职查询。督促职能部门排查旅馆、酒店等场所108家,整改54家;排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51家,整改21家,杜绝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成为“隐秘角落”。对校园门口售卖“三无产品”、旅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致性侵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将心比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狠抓窗口接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按照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的规定,加强督办、催办工作,同步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积累。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和安保工作,坚持“如我在访”,落实好“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群众来信来访均全部办结。组织召开检察听证35场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公平、公正、公信更加可感、可触。

回顾过去一年,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建设模块运用和检察指挥中心建设试点院,我院的安宁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一体化检察办案模式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创新项目,集体和个人获各级各类表彰30余项(次);我们高标准建成集远程听证、网络旁听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首个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并完成法律型、社会型、专家型听证员库建设;我们稳妥推进财物统管改革,按时间节点先后完成经费基数划转、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查核销等工作;我们高效运用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资源共享和信息优化效果显著,“智慧检察”迈上新台阶。

我们深感,米易检察工作的发展提升,根本在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有力监督和大力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和委员倾心关爱、积极建言,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办案依然存在。二是检察理念还有待更新、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少捕慎诉慎押”等要求尚未完全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三是智慧检察、数字检察工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主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法治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米易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踔厉奋发,以更优更实的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同心同向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不断深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办案政治效果良好。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检徽耀米易”党建品牌培育,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二是提升检察作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用心用力

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准确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促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严格区分恶意欠薪与因周转困难而欠资,既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依法助力企业发展,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切实抓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办案团队作用,能动履职为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厚植检察蓝。

三是紧扣监督主业,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尽职尽责

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更加重视诉源治理。做强民事检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落实精准监督要求。做实行政检察,切实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聚焦民生领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民生民利,能动履职助力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

四是追求更高标准,在锤炼过硬检察队伍上从严从实

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成果,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继续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主动增强法治“共同体”意识,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络,依托座谈、培训等引导、促进检察人员向“十”字型人才发展。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干净和可靠。

各位代表,砥砺前行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推动米易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行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具体指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的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3.涉案企业合规: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业犯罪案件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监督考察后对达到要求的犯罪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免予判处实刑等宽缓处理决定。

4.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三同步”机制: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为强化与本院各部门间协作配合,会签实施“三同步”更好推动检察一体化建设。“三同步”具体指:控告申诉部门在接访时同步审查群众诉求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案管部门受理案件时同步审查侦查案卷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刑罚执行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行政违法情形。

5.“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直接反映。“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状态是1:1

6.检察听证:检察机关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为目的,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充分听取听证员和其他案件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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