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以“三同步”审查机制精准“把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来源: 阅读次数:
自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米易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探索构建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移送“三同步”机制,形成履职合力,有力推动检察一体化建设,更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大局。 一是控申部门在接访时同步审查群众诉求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 控申部门通过日常接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以及“两微一端”受理群众诉求时,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一并纳入接访审查范围,并对受理案件线索中涉及的行政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及时将可能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办理。 二是案管部门同步审查受理阶段可能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 案管部门在受理涉及采砂、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贪污受贿、经济犯罪等案件时,需同时审核案件是否存在行政履职不到位、行政违法行为系案件源头等情形,并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三是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审查中同步审查案件具体案情中是否存在行政违法情形。 重点审查行政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到位的,或处罚可能错误、不当,有纠正必要的;行政执法程序明显不规范、存在制度缺陷需要改进的;行政机关根据检察意见书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可能错误、不当的;决定起诉的案件中,应当同时由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给予行政处罚而尚未处罚的等情形,并将可能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及时移送。 今年来,米易县检察院利用“三同步”审查机制,已移送线索并办理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