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来源:    阅读次数:

  

 
 

clip_image001.gif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4在米易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司法为民,贯彻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驻村帮扶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五年来,我们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切实提升法治保障质效

  

全力保障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工作办法》,打造检察服务企业前沿阵地。推进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10人,有效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守护绿水青山蓝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林木、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8人,起诉3756人,督促施害人补植复绿50余亩、复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4株,要求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的人员在安宁河投放原生鱼种40000余尾。针对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督促有关乡镇和监管部门整改,助力米易蓝天保卫战。

  

持续巩固帮扶成效。44名干警结对帮扶62,逐户制定脱贫攻坚目标清单和责任清单。先后派出3名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全力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助推脱贫摘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协调资金600余万助力帮扶村打通产业路、修建蓄水池等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向21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政法干警“进万家”活动,全院干警联系挂包麻陇乡、湾丘乡12个村,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开展“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次。严厉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对废弃口罩处理、专用容器设置不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检察蓝化身志愿红,疫情以来派出干警150余人次参加火车站出入口、社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打击防控,有效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5330人,提起公诉9831239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捕3946人,起诉130156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批捕107116人,起诉196241人;积极开展“断卡”行动,批捕66人,起诉66人;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批捕毒品犯罪4061人,起诉7291人;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931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精准识别和把关,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28人。办理了全县具有重大影响的“120”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7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二十年到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针对案件中发现未成年学生随意进出部分娱乐场所、购买烟酒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3份。今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归集、整合各业务部门涉及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设置未成年人办案专区,构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捕54人,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按规定封存犯罪记录。针对未成年人父母履行亲职失当问题,共开展亲职教育60余场次,心理疏导70余人次。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开启“互联网+”模式,制作微动漫《法治进校园》,10余名检察人员受聘担任辖区内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校园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禁止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事教育行业规定。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152人,不起诉110人,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17件次,堵塞监管漏洞,确保“行业清源”。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件次,开展远程视频接访5件次,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15件次,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三个月内答复办结率100%。落实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30余次,配合县信访局联动做好周二大接访活动,依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

  

五年来,我们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19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挂牌成立了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提前介入侦查53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追捕、追诉漏犯56人;强化审判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9件次,提出、提请抗诉1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联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次,对6名罪犯特赦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开展常态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13人,适用率达84.1%;提出量刑建议434人,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79人,幅度型量刑建议55人,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87.2%,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2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23%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1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34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29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1件。强化诉讼矛盾纠纷化解,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达成和解。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办理支持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1件,惠及农民工工资35万余元,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不断做实。坚持精准监督原则,针对行政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6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依托人民监督平台开展公开听证、“回头看”活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件,公安机关立案9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公益诉讼稳妥拓展。2017年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9件。与行政主管部门对米易网络平台商家、小作坊违法经营以及执业药师挂证不到店、挂证不上岗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商户26家、下架商户100余家。主动作为保护国有财产,通过水土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8万余元;针对某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虚构农地面积骗取农业保险费的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被侵占的农业保险保费40余万元全部收缴国库。

  

五年来,我们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持续强化检察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引领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切实把规矩严起来,通过明确整改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等,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彰显管党治检全面从严、长期从严的政治担当。将意识形态相关要求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以教育整顿锤炼政治品格。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各阶段工作,融合推进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学习、廉政报告会50余场次,召开思想发动会、政策宣讲会3场次,开展谈心谈话3轮,覆盖干警208人次。坚持开门搞整顿,对18条意见建议限期办理整改。制定“检民携手办实事”十项措施,推出“老弱病残孕”预约上门接访、认罪认罚律师执业保障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3轮自查填报,对照“六大顽瘴痼疾”查纠问题45个,统筹“当下治”与“长远立”,实现“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建立健全机制15项,以长效制度促源头治理。

  

以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增强反腐工作合力。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将原有的9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门,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专业化迈出坚实一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公诉案件250余件,以实际行动助推司法责任制精准落地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绩效考核体系,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推进“智慧检察”,高标准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逐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

  

以学习培训夯实能力基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抓实“以案促改”工作,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务督察等形式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学习强国“掌上学”、LED“滚动学”,依托中检网、公务员培训网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青年干警素能提升十大行动,依托青年导师“一带一”,全面开展技能比武、检察官联席会、观摩庭审、列席检委会等活动,多岗位锻炼提升干警素质能力。

  

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更好践行人民司法理念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组织开展走访、座谈、检察开放日活动50余次,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一一跟进和逐条落实,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存疑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公开听证,为案件“把脉会诊”。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研视察、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检察工作。五年来,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966份,重要案件信息93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96人次,其中安排律师查阅卷宗、材料194次;借助“两微一端一站一网”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千余期,以全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开展重点案件评查24件、专项评查120件、常规评查53件,以案件质量评查促办案质量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做到如实填报,有据可查,把业务办案作为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防止利益输送,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从“纸上办案”到“网上办案”,全程节点留痕,每月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点对点落实办案责任,提升司法效率的同时,以往制度文件的“软约束”变成了网络运行的“硬要求”。

  

各位代表,五年来,米易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新发展理念,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三是检察队伍结构有待改善,业务骨干储备人才不多。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方向

  

 

  

“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全力保障中心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在米易现代化进程中努力彰显检察作为。

  

一是持续增强服务米易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生态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上找准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和发力点,为米易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持续增强优化检察主责主业的法治自觉。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三是持续增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检察自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深化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强化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机制,扎实做好持续整改、制度落实等工作,推动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真正做到严管厚爱,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实干方能出彩,奋斗赢得未来!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紧跟县委步伐,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高检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书中,高检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因这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高检院向中央财经委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书中,高检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聚集金融防范化解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3.“断卡”行动:是指为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4.“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个办案组织统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

  

5.亲职教育:检察机关对因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职权启动,要求其接受一定时间的关于监护义务履行、教养子女技巧、亲子关系沟通等方面的亲职教育课程,督促与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6.“六大顽瘴痼疾”: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获得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8.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具体指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的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9.“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状态是1:1

  

10.“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Copyright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08000909号-1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头条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