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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来源:    阅读次数:

  高检院制发“四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变“被动”为“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我院积极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结合检察职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门联席会,集中学习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窨井盖专项工作督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主动与上级院、内设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构建以刑事诉讼惩治犯罪,以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促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沟通联系,凝聚打击合力。制定《关于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整合条线职能,“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以刑事诉讼惩犯罪,以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促整改。对办案中发现的涉窨井盖普通犯罪、职务犯罪等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实现共同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行为的目的。进一步加强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积极排查上报已办和在办案件中牵涉窨井盖案件情况;借助行刑衔接平台,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动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强化宣传调研,提高群众参与度。主动了解县城内窨井盖分布管理情况及管理中存在的产权不明、监管不到位、井盖规格混乱、质量标准有待提高等情况;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开展实地走访,摸排县城内窨井盖破碎、被污损的现状,并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利用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多种平台,积极开展涉窨井盖治理普法宣传,不断强化群众公安安全观念和法律维权意识,充分调动参与治理、监督治理、促进治理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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