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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检察公益诉讼团队坚守初心、紧扣中心、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检察院始终秉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守立检初心、担时代使命,聚焦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问题,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智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绿、食品更安全的美好生活向往。

20177月以来,米易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件、生态环境领域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件、矿产资源保护领域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两年多的工作实绩获攀枝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充分肯定。

一、多点发力紧盯民生民利

(一)保障网络领域“舌尖上的安全”。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土“真味康”“易阳”“风火轮”互联网餐饮服务平台上普遍存在着商家资质不明、公示信息不规范、超范围经营、超期经营等违法情形,米易检察院及时向米易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4件诉前检察建议。米易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整改,最终立案查处3件、责令整改15家、下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商家100余家。

(二)集中清理“执业药师”挂证乱象。针对部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仅挂证、不见真人的违法行为,米易检察院向米易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促成米易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域内开展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专项清理活动,还助推了零售药店应用网络远程处方系统的应用建设。

(三)规范现制现售水设备监管机制。积极排查现制现售水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水质达标等问题,依法对设备无水质检测报告、未公示卫生许可证、未公示滤芯更换情况、无监控设备等问题向米易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居民饮用水安全筑起防线。

(四)坚定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依托涉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契机,组织干警综合分析近年办理的涉林案件,实地调查走访丙谷镇、白马镇等涉林案件现场,针对生态修复不力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相关责任人补植复绿16亩。同时,针对涉林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的成本较低,刑事惩防和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米易检察院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借助刑事附带民事途径,确保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堵塞国有资产流失黑洞。针对某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胡某等人虚构农地面积3000余亩并购买特色农业保险,最终虚假理赔并侵占农业保险保费407025元,造成国有财政的虚假支出和损失的行为,向县财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追回被套取的国有资金,目前县财政局正积极履职中。

二、联动推进促多赢局面

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启动以来,米易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米易县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普威林业局制定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审判机关判决涉林犯罪案件的重要参考。如,在凌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法院依据该实施办法对被告人作出补植其破坏的70多亩土地,管护3年经验收合格后再交付给县国有林场的判决。

三、多措并举确保办案实效

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解决行政监管空白,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目前,我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均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强化跟踪督促狠抓整改落实。抓住检察建议回复期和行政机关承诺整改期两个时间节点,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防止不回复、回复不及时、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如,在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中,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阐释法律法规,表明检察机关立场和态度,消除行政机关的误解和顾虑,督促行政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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