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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检察院联合派驻纪检组对车辆安全开展专项检务督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来源:办公室 刘静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保障检察人员出行安全。2018年7月26日,米易人民检察院督察组与派驻纪检组成员对院内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手续,驾驶人员上岗操作安全教育,车辆保养、维修与油料使用、用车申请及派遣记录、车辆年审等日常动态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并针对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轮胎和其他部位磨损严重等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保养维修方案。同时,督查组还对驾驶人员和检察干警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宣传和违规用车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用车思想防线。 接下来,米易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从“管理、教育、监督”三方面着手,定期开展行车安全检务督察,抓好管理制度落实,提高驾驶人员整体素质,保证机动车辆安全有效使用,杜绝违规用车和行车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