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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检察院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展现检察队伍新容貌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来源:办公室 徐万举    阅读次数:

619,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第七次“干部学习时”扎实开展学习讨论会,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自觉地学思感悟,提高队伍能力与水平,全面提升检察形象。

 会议学习了《米易县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党委(党组)及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不力处置规定》以及攀枝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随后,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和市纪委监委情况通报展开讨论,形成了有效共识。

以党员自律带动队伍作风提升。一是开展思想教育,坚定信仰,强化身份意识、职业责任、职业道德。二是发挥廉政建设的自律作用,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各项党规党纪和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各种“四风”新动向。三是强化党员榜样示范,在窗口岗位挂牌,广泛宣传学习党员楷模,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促进正能量在单位传播。

以党组织建设带动检察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积极推动作用,发挥党组织的引导作用和支部的堡垒作用,努力寻求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做好法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坚持用制度保证党建工作规范化,真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凝聚队伍向心力。“七·一”前夕认真开展慰问活动,关心党员干警的生活需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激励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推进执法办案,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部门,要高质量完成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必须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米易检察院将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以党建促检察,引领浩然正气,树立人民检察官和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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