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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文本框: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文件(六)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1在米易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秋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奋斗目标和“基础提升年”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定的检察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四个米易”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制定实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我县重点工作的精准对接。依法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9人。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一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受害人达50余人的集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制定《关于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关键环节跟踪预防、重点岗位专门预防,为重点工程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次,对我县重点项目量身定制专项预防方案,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努力增进社会和谐。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6人,起诉237。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批捕73人,起诉120人,对吴某某5名外来讨债人员持刀聚众斗殴等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从严打击。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因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6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诉15 人;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线索48件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向保护机制,发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校园毒品、网络诈骗防范封存5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七进”“七五”普法,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法治宣传40余场次,运用法庭庭审、法律文书说理等方式统筹开展以案释法。

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毁林开垦、企业违法排污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起诉盗伐林木、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5人。对尹某某非法毁坏毛红椿案,与县法院一道将法庭庭审开到群众身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惩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办理的蒋某某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多方协调资金百余万元为帮扶村完善交通、通讯、水利、农民夜校等基础设施。通过“走基层”、友好支部结对共建、一对一帮扶、入户走访慰问、送法下乡、讲党课等形式,全力助推“四好村”建设。注重保护妇女权益,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5人。加强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4名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5万元。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213人,同比分别增长33.33%18.1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10人,渎职侵权犯罪23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粟某某向评标专家行贿等案件66人;严肃查办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某外科主任在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等案件44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发案特点、原因和趋势,向县委、人大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深入交通、国土、米投集团等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8场次。通过“互联网+医疗”、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等新渠道加强预防宣传。结合办案形成的《米易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调查报告一等奖。组织企业、村社干40余人对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参与改革。严格按照改革的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统筹开展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等工作,扎实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移交等相关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确保转隶平稳有序。

三、坚持专注监督主责与加强自身监督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3件。严格审查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5人。精准打击犯罪,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行9人次。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0余次;提出抗5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大出入所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加大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24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5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做好息诉服判、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一起无证私自采砂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与县法制办联合制定《米易县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5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分解落实到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司法救助等活8 次;5拟撤销案件均按程序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情形提示并退回42件,对254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规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开展车辆管理、纪律作风、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务督察16次。

四、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规定,完成办案组设置,明确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配备方案,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办案及通报制度。完善人员分类管理15名员额检察官、21名检察辅助人员、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均配置到办案一线。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促进依法履职。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次。积极推动“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听庭评议等工作,促进庭审实质化。推行随机分案和案件繁简分流, 落实轻刑快办制度,对153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完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档案管理、业绩考核、综合评价、执法规范等工作机制,汇编成册供干警参照执行。坚持以公开促规范,深化“互联网+检察”公开模式,拍摄《阳光检察》法治宣传节目7期,运用“两微一站一端一网”发布检察动态信200余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568条。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申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9人次,安排律师查阅案卷、案件信息98次,妥善办理一起律师控告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加强基础提升有机结合,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清单;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交流讨论、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走基层”“两转一提”等活动和工作,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

狠抓机关党的建设。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对标“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坚决惩治“微腐败”,切实整改市检察院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班子队伍存在的问题。

狠抓能力基础提升。注重以战代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素能培训55人次,参加公诉见习14人次,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等先进典型。文化育检取得新成效,干警在市县演讲朗诵比赛、辩论赛及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秉公司法、阳光活力的米易检察象深入人心,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优秀院称号。

狠抓工作基础提升。不断巩固“八化”建设成果,建成集心理疏导、心理减压、询问讯问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专区,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信息化系统,办案效率大大提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检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米易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米易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一是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新的期待,急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实践;二是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三是落实司法改革任重道远,相关配套的职业保障机制等还需进一步完善。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迎难而上、团结一心,以众志成城的勇气和决心,迎接挑战、攻坚克难,奋力开创米易检察工作新局面!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米易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检察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开启“四个米易”建设新征程、倾力打造富足安康幸福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完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始终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严肃办理妨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改革深入推进的案件,助推改革攻坚。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以“预防、打击、修复”为主要手段,将生态检察工作延伸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个环节。

二、聚焦平安米易建设,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制假售假等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和强化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三、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和改进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更加注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虚假诉讼、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健全“信、访、网、电、视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努力提高司法质效,持续深化改革,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注重统筹兼顾,把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纵深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推进。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委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在全新的反腐败岗位上再立新功。

五、立足阳光司法建设,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积极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致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苦练内功,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动“两转一提”,思考好、回答好“怎么看、怎么干”新时代考题,确保干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县委《进一步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十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自身反腐败工作。注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米易精神与阳光检察文化的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着重培养干警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为契机,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践行好“团结奋进、创新实干、勇于担当、争创一流”的米易精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推动米易加快发展、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大会秘书处                   20181月印400

 

 

 

 

名词解释:

1.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向保护制度: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又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合法权益,从而达到“双向保护”的制度。

2.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以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理念为出发点,以创新“预防+邮路”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优势,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类邮政资源有效融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3.“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同时,也包含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虽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处以刑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工作机制。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进行立案监督。

4.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检察长颁发证书,依照相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下列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依法进行监督。

5.特约检察员:是指以兼职的形式参与相关检察工作,并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其职责是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要求、反映或者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检举与控告、参与有关案件的审查与复查、对检察执法进行监督、为检察业务提供专业咨询。

6.“四类人员”:即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

7.轻刑快办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8.“两微一站一端一网”: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米易县检察”、微信公众号“米易县检察院”、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案件信息公开网。

9.公诉见习:公诉见习制度是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践行“人才强检”战略,强化检察队伍群体化建设和公诉专门人才建设的一项制度,其实质在于打破检察机关内部专业划分的制度壁垒,实现检察人才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可预期效果的科学双向流动,是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一种机制。其基本做法是立足于公诉在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定位,以公诉办案流程为平台,将见习人员置身于公诉环节,在主诉或主办检察官指导下,辅助或具体承办案件,熟悉办案规范,以此促进见习人员对法律理论和检察业务的深入理解。它是一种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克服、弥补了传统检察教育培训的不足,通过实战方式,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它强调对经验和技巧的学习,从实际操作中思考、从思考中学习、从学习中创造,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达到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的目的。

10.“八化”建设:是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11.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或者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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