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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检察院会签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办法力促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近日,为适应规范司法行为要求,米易县检察院在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经多次协商努力,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共同会签《关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案件实行电子卷宗随案移送的办法(试行)》,大力提升了案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本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按照全省电子卷宗全面上线运行的统一工作部署,切实缓解本院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在执法司法办案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实现电子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打击刑事犯罪的质效,经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会签了《关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案件实行电子卷宗随案移送的办法(试行)》。《办法》共计15,主要对侦查机关应当制作电子卷宗的案件范围、排版顺序、技术参数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同时,明确了电子卷宗移送内容的具体内涵,突出强调电子卷宗移送必须为光盘载体,并对电子卷宗移交的保密处置和交接程序进行了细致规定。

该《办法》的会签试行,是米易县检察院院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年的重要举措,必将使本院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形成更加紧密的打击合力,在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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