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检务公开 >> 自身建设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办法(试行)》、《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参与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促进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在办公办案中的应用,提升科技强检的水平和能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科技强检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支撑、推动和引领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覆盖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战斗力。为全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省院下发了《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省级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这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此,我院要充分认识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通过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强检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科技强检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

二、指导思想

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出发点,以全面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和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按照《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建设、突出应用、强化管理,实现检察机关科技发展从建用并举向以用促建的战略转型,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我院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院示范院创建工作,切实协调好、解决好示范院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深入动员,提高全体干警对科技强检的认识,准确处理检察业务、综合办公与科技工作的关系,提高科技意识和应用科技手段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67月至9月。在此期间,根据省院制定下发《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市院《关于申报省级科技强检示范院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并积极开展示范院创建工作。

(二)创建自评阶段。各部门根据科技强检示范院工作任务分解表和示范院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示范院创建工作,于20169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档,电子档格式为PDF,报至院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1015日前,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四川省检察机关县级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将创建情况报告、自评报告、证明材料等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市院检察技术处。

五、工作要求

(一)着力提高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要抓住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契机,在科技工作组织领导、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应用成效、科技装备购置、机制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对于在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制约科技强检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和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改进工作,推动科技强检工作深入发展。

(二)制定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度。对照省院下发的示范院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本院具体实际制定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建立责任机制,将具体工作抓好、抓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该项工作第一负责人,要负责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落实。

Copyright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08000909号-1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头条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