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书[2017]51042100005号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 (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用) 攀米检民(行)行政违监[2017]51042100005号 米易县**镇人民政府: 本院在工作中发现,原告王国栋诉米易县**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米易县**镇人民政府依法积极出庭应诉,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请在收到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院。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