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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2017]51042100005号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

(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用)

攀米检民(行)行政违监[2017]51042100005号

米易县**镇人民政府:

本院在工作中发现,原告王国栋诉米易县**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米易县**镇人民政府依法积极出庭应诉,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请在收到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院。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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