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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2017]51042100001号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

(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用)

攀米检民(行)行政违监[2017]51042100001号

 

米易县公安局

我院在工作中发现,你局未对刑罚执行完毕但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吉尔石布,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米公(攀)强戒决字【2016】29号)。违反了《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你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此类案件。

请在收到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院。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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