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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7在米易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唐秋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米易检察工作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米易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促进米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开创了米易检察工作新局面。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米易改革发展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3人,起诉22人,对社会影响极大的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提起公诉。聚焦影响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25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监督活动,起诉4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人,对非法添加罂粟壳粉的3名食品店负责人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大力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活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14。制定实施《对乡镇和农村“两委”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协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健全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广泛开展送物资、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活动,与帮扶村开展友好支部共建,从思想政治、依法治村、党的建设、惩防犯罪等方面对口帮扶,结对帮扶43户贫困家庭,筹措资金200余万元,帮助帮扶群众解决用水、用电设施、烤烟种植、禽畜饲养等难题。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起诉61人,对地某引发森林火灾致数百顷林地受损、赵某某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陈某某等盗伐林木、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依法查办生态资源监管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2人。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并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促进平安米易建设。五年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79人,起诉1207人,依法妥善办理“3.20”群体性妨害公务案等重大案件。保持对严重暴力、盗抢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捕408人,起诉597。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坚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2人,起诉39依法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90人,起诉238人。

努力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20人、不诉13人;落实帮教措施,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制度,封存5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坚持深化“两法衔接”,建成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15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5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91(次),受教育面达22000人(次)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97人、不诉54人,促成民事和解、息诉罢访14件,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整合“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开通远程视频接访,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65件。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坚持检力下沉,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作用,深入基层倾听、释疑56件(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促进廉洁米易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凸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贯彻中央高压反腐精神,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58人,人数同比上26.1% 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查办了西区“8.29”矿难事故职务犯罪案、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千余万元案等大要案3646人。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力度,查办乡、村(社)干部贪污贿赂犯罪1320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办77人。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肃查办失职渎职犯罪1212人。

结合办案深化预防。牢固树立“预防一个干部犯罪比查处一个干部更重要”的理念,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动预防关口前移。坚持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为我县反腐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开展预防调研、案件剖析和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向涉案单位提出防控风险、堵漏建制预防建议28件,报告《米易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获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深入开展行业预防,与国土、卫生、林业、交通、新白马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预防教育36场(次)。坚持搞好源头预防,做好行贿档案查询,接受预防咨询50余人(次),对马鞍山水库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跟踪预防。深入乡镇开展预防宣传,以“三项举措”促进县乡两级平稳换届。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严格执法并重,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进一步强化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坚持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因证据不足不捕76、不诉17人。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2027人,纠正不当立案917人。跟踪监督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存疑不起诉案件,依法纠正漏捕55人,纠正漏诉、漏罪27人(次)。强化侦查、审判监督,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6对赵某某故意伤害案等生效裁判提起抗诉,列席审判委员会、职务犯罪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简易程序全面出庭监督等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8件;开展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7件(次);开展捕后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充分发挥新增职能,推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财产刑执行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县法院会签《关于民事诉讼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民事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8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执行监督21件,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20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全面加强自身监督。建立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集中管理法律文书7350份,动态监督执法办案进程对办结的案件开展逐案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自查、广泛征求群众建议等方式查找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61个,并有效整改。依法保障律师履职,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安排律师阅卷87次,接受律师和当事人案件查询379件(次)。坚持以公开促规范,打造“互联网+”环境下的检务公开平台,建成米易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改版米易检察门户网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744条、法律文书311份、重要案件信息26条,与市电视台合作制作“阳光检察”38期。坚持以信息化促规范化,建成涉密信息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同步录音录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办案工作区、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运用技术手段收集、固定、审查、鉴别证据等工作,办理各类技术案件343件。

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全面贯彻《米易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监督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做好半年汇报、日常联系、重点专报等工作,对审议检察文化建设、反贪污贿赂、刑事执行等各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行班子成员与检委会委员分片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定期寄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应当提交监督的案件全部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执法办案及其他重大检察活动,编印《检务公开手册》广泛发送社会各界,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强队伍固基础,强化法律监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不懈抓思想作风建设。拧紧检察队伍思想“总开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忠诚、为民、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零容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两个责任”、检务督察、述责述廉、交心谈心等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扎实开展“9+5”正风肃纪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五年来,县检察院班子持续保持“四好班子”称号,检察队伍实现零违纪、零投诉。

坚持不懈抓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证据判断、法庭辩论、审讯技巧、电子数据分析运用等为重点,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培训干警117批(次)411人(次),干警参加公诉见习88人(次),参加“双岗双责”锻炼60人(次),积极试点公诉岗位素能标准暨积分制考核。按照“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共补充新生力量16人,引进优秀人才4人,在编政法干警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35岁以下20人,占50 %完成首批入额检察官遴选,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正稳步推进。

坚持不懈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打造阳光检察文化品牌为主线、以内涵式发展为目标,锤炼出“厚德尚法,博学求是”的米易检察精神,积极构建“温情、和谐、光明、活力”的阳光检察文化体系,心态阳光、执法阳光正逐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干警文化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创办《迷昜检苑》《以文化检,润物无声》等文化刊物,干警在全县文艺展演、职工运动会、主题演讲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司法为民、阳光活力的米易检察形象逐渐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经过五年的辛勤付出,米易检察工作又取得新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8项,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二等功、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米易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46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干警对检察改革新形势还不适应,检察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保障米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倾力打造“阳光、激情、活力、生态”米易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紧扣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更实的措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强脱贫。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现代农业示范区、阳光时尚花园城、康养度假目的地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风险评估,审慎对待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紧扣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更大的力度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制假售假等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脱贫攻坚,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涉农、惠民、扶贫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回应群众期盼与需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紧扣职务犯罪新态势,以更严的态度促进社会风清气正。保持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惩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涉农惠民、基层政权组织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行贿犯罪,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理念,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完善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年度报告等制度,提升预防实效。

紧扣法律监督新任务,以更强的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各环节监督。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集控告、申诉、举报及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紧扣司法改革新方向,以更大的决心规范检察权力运行。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各项改革。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强化行政检察工作。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规范化。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紧扣队伍建设新要求,以更高的要求提升检察司法能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才评价、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养。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中共米易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秘书处                       201612月印400

 

 

 

名词解释:

1.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同时,也包含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虽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处以刑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工作机制。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进行立案监督。

2.“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工作机制。

3.民监督员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将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下列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交由依民主推荐程序产生的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社会监督制度。

4.特约检察员:是指以兼职的形式参与相关检察工作,并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其职责是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要求、反映或者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检举与控告、参与有关案件的审查与复查、对检察执法进行监督、为检察业务提供专业咨询。

5.公诉见习制度:公诉见习制度是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践行“人才强检”战略,强化检察队伍群体化建设和公诉专门人才建设的一项制度,其实质在于打破检察机关内部专业划分的制度壁垒,实现检察人才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可预期效果的科学双向流动,是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一种机制。其基本做法是立足于公诉在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定位,以公诉办案流程为平台,将见习人员置身于公诉环节,在主诉或主办检察官指导下,辅助或具体承办案件,熟悉办案规范,以此促进见习人员对法律理论和检察业务的深入理解。它是一种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克服、弥补了传统检察教育培训的不足,通过实战方式,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它强调对经验和技巧的学习,从实际操作中思考、从思考中学习、从学习中创造,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达到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的目的。

6.双岗双责制度:是指干警在做好本职(第一岗位)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安排或干警自愿申请参加第二岗位工作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旨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挖掘队伍潜力,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水平。

 7“三项举措”:是指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在换届选举中做好选前宣传、选中监督和选后防护工作,即做好选举前的纪律和法治宣传、选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和选举后对新任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8“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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