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    来源: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米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县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四个米易”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公正履职,促进依法治县有新成效

积极参与平安创建。与公安机关、县法院密切配合,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242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87人、起诉119人,对21人盗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促成刑事和解5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4人;对23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持有访必接,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反腐败各项要求,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213人,人数同比上升8.3%;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要案910人,侦结并起诉了攀枝花市国土部门副县级干部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33人。坚持边惩治边预防,紧密结合办案及时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预防建议;扎实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利用健身绿道LED屏播放廉政警句;对马鞍山水库等重大建设项目适时开展跟踪预防;配合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22人、不起诉7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7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1件次;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漏罪6人次;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提出量刑建议242人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发挥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示范作用,通过检察官信箱、安全检查、禁闭检查,监控联网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监管和刑事执行的动态监督,告知、催办40余人次,继续保持各诉讼环节“零超期”羁押。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8件,认真办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按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部署及本院“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学法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共开展“举报宣传周”“12.4”等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注重提高法治宣传实效性,结合村社常见的赌博、森林火灾、盗伐林木等问题,深入村社开展普法教育12次,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及的职务犯罪预防,开展专题预防讲座9次。注重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引导中小学校师生形成法治思维,到各中小学校讲授法治课6次。注重提高干警自身法律素养,通过个人自学与宪法日等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干警的法治定力和对宪法法律的理解把握适用。

二、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改革发展有新作为

保障经济发展。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4名嫌疑人及时作出批捕决定。起诉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人。推进“两法衔接”,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互联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4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职2件。

着力民生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医疗医药、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23人,对两家食品店3名负责人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法院均作有罪判决;起诉非法狩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1人,对赵某某非法采伐红毛椿树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白马镇、湾丘乡4名乡镇和村社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结合办案撰写的《米易县当前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现状研究及预防对策》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肯定性批示。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施行司法救助。

创新社会治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专人办理,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落实帮教等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封存1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大对脱、漏管、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2件次。依法惩治开设赌场、招摇撞骗、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0人、起诉66人。

助力精准扶贫。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深入座谈等方式,摸清帮扶的麻陇新田村、红岩村贫困户致贫原因,与麻陇乡、村干部共谋精准扶贫规划方案。探索建立友好支部,从思想政治、法治、党建、扶贫、打击预防犯罪等方面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汇聚脱贫攻坚强大力量。扎实开展送法、送技术、送实物进彝乡工作,结合麻陇存在的阻止施工、酒驾、不尽赡养义务等实际,编写专门的法律宣传资料,邀请专家为村民详解核桃种植技术,筹集资金帮助红岩村新建乡村道路,发动干警捐款为红岩村贫困户购买仔猪。

三、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新进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针对去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意见,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贯彻《米易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监督的意见》,认真开展专题汇报、工作联系交流、报送重要法律文书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走访代表委员、基层群众百余人次,定期寄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办案及其他重大检察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全力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对省检察院抽样评估“八化”建设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规范办案行为,对办结的283件案件开展逐案评查,保证案件质量;办理的刘正品受贿案因执法规范、案件质量高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建议等方式查摆问题,并逐项分析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明确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依法治县大局统一部署谋划。依法保障律师履职,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接受律师会见申请4次,安排律师阅卷33次,接受律师和当事人案件查询 72件次。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各项要求,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建立起常规检察宣传、传统公开载体和新兴媒体“三位一体”公开模式,全方位、多元化公开检察工作:常规检察宣传针对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际有序开展;传统公开载体内容丰富,《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阳光检察》栏目等传统媒体适时发布检察工作亮点,各乡镇检务公开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领导班子和检委会委员走访基层群众、乡镇检察室等工作扎实开展,检务公开手册广泛发送;以“互联网+”为载体,建成“米易县检察”官方微博、“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案件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新媒体联盟”,开通案件查询、检察长信箱、举报热线等专栏,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互动。依托上述平台,公开检察动态信息12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法律文书160份、重要信息14条。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有新举措

抓思想转作风。采取主题党课、党员学习日、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从严从实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聚焦“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加大对自身队伍管理、制度执行、廉洁从检等方面的检务督察力度。落实述责述廉、交心谈心等制度,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零容忍”,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成为工作常态,坚决防止各种越过底线和红线的行为。2015年,班子继续保持“四好班子”称号,队伍实现零违纪、涉检零投诉。

强素能树形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守职业良知和法律底线。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六项重点工程要求,逐步健全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共培训检察干警24批次143人次,参训率100%,干警参加公诉见习79人次,参加“双岗双责”锻炼20余人次。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干警在全县职工运动会、电视歌手大赛、演讲、米易发展论坛、“法律七进”、文艺展演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秉公司法、清正廉洁、公正为民、阳光活力的形象深入人心,米易检察正能量广泛传播。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米易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

固基础促发展。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制定《2015-2017年科技装备发展规划》,整合优化检察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检察技术与业务协作机制。新媒体时代的涉密信息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同步录音录像、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等信息化系统高效运作,运用技术手段收集、固定、审查、鉴别证据等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化装备与检务督察、教育培训、人才配置、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成效显著。2015年,我院再次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更加有为地服务米易发展。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找准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调整办案重心,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充分做好检察环节服务我县建设协调发展的阳光米易、创新发展的激情米易、开放发展的活力米易、绿色发展的生态米易和共享发展的富足安康幸福园的各项工作。

二、更加有力地促进依法治县。积极回应群众平安需求,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两盗一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检察机关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依法查办妨害我县经济发展、影响改革举措落实、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以及换届选举中的职务犯罪。更加重视预防工作,着重加强对基层村组干部的教育引导,为县乡村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教育,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司法办案,加强以案释法,向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取向,促进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三、更加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深化司法(检察)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的主体作用。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好检察改革的各项举措,妥善处理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释疑解惑,确保干警思想稳定。

四、更加全面地加强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三严三实”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省委《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切实抓好“规范言行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提升米易形象”活动。突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抓好“双联”、党员精准扶贫、党员义工日等为民服务活动,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确保自身正、自身硬。突出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更加深入地实施科技强检。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加大对检察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推动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配齐办公通用装备和案件线索管理、侦查指挥、侦查取证、诉讼档案管理等办案专用装备,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推动米易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依法治县的嘹亮号角已经吹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承担起依法治县主力军的使命,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力开创米易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大会秘书处                           20161月印350

名词解释:

1.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

2.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进行立案监督。

3.社区矫正监督:指检察机关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实行社区矫正过程中的监督活动。

4.“八化”建设:是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5.三严三实: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6.两抢两盗一诈骗:即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诈骗。

7.互联网+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重视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改进和创新检察工作。

备注:报告中数据统计时段从20141126日起,至2015112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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